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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超声波探伤设备属不属于计量器具

发布时间:2020/10/22 9:44:12

由于超声波检测具有检测速度快、检测精度高、重量轻、体积小等特点,使得其在金属机构检测中有不可替代的优势。随着使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测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超声波探伤设备的管理又和企业的计量管理相联系。然而无损探伤设备是否属于计量器具,及其是否适用于计量检定,在我国无损检测学术界和计量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一直存在争议。


超声波探伤仪


支持超声波探伤设备应该纳入计量检定方的观点认为:超声波探伤设备属于国家依照计量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它之所以应当进行周期检定,一方面是计量法的要求、计量器具管理的要求,为了保证仪器检测数据准确可靠,避免出现产品质量等事故,另一方面,该仪器属于精密电子仪器,在使用过程中,一些元器件的性能可能变化,从而使仪器的技术参数发生变化。尤其是该仪器的使用,常常在野外、高空或潮湿、粉尘多、震动大的恶劣环境中,仪器的性能容易受到影响,造成仪器检测误差增大,或工作不正常。因此需要进行周期检定,以避免检测不准确。


当超声波探伤设备用于检测锅炉、压力容器、铁路钢轨、列车车轮车轴等,如其裂纹、孔洞等危险缺陷未被发现,可能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事故,后果十分严重。因为一些地区或单位,已将它列入强制检定进行管理,必须按时进行周期检定。检定规程规定,仪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一年。各单位可根据仪器使用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检定周期,仪器设备在故障维修后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而持有反对观点方则认为:超声波探伤设备是否适用于计量检定要用其是否是计量器具的本质上来分析。国家计量局于 1987 年5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总则第二条的第4小条中解释“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资,包括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即计量器具必须是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无损探伤设备是检验被测部件有无缺陷的一种装置,无法测出缺陷的确切量值,所以无法确认超声波探伤仪是计量器具。


同时也无法确认超声波探伤设备属于测量仪器。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现代,计量器具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也在日益增长。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司在 JJF 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解释》中说明计量器具是测量仪器的同义语。并对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的定义为“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并解释测量仪器是用来测量并能得到被测对象确切量值的一种工具或装置。在我国有关计量法律、法规中,测量仪器称为计量器具。为了达到测量的预定要求,测量仪器必须具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计量学特性,特别是测量仪器的准确度(给出接近于真值的响应能力)必须符合要求。即测量仪器必须能得到被测对象确切量值且必须符合准确度要求。超声波探伤仪是检验被测部件有无缺陷的一种装置,无法测出缺陷的确切量值,当然也就谈不上符合准确度要求。所以也无法确认超声波探伤仪是测量仪器。